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番禺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建设,促进番禺区绿色生态渔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渔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水平,结合番禺区实际情况,发布本通告。 一、支持范围 广州市番禺区行政辖区内养殖池塘的养殖设施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补助对象为国内已经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水产养殖户,且应符合以下条件:拟改造的养殖池塘在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持有选址区域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承包合同确权剩余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若剩余有效期不足5年,需由补助对象出具承诺函,保证在如需移交第三方单位的情况下,做好移交工作,确保本项目建设的设施、设备完好,可正常运行,移交后第三方单位不进行拆除并做好管护工作,使相关设施、设备在完成验收后至少运行5年。 二、支持建设内容 主要支持以下建设内容: (一)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按照"池塘规整、深度适宜、灌排配套、设施先进、生态优美"的建设要求,对连片池塘进行科学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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