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延平区规模畜禽、水产养殖场现状和环境监测评估项目》二、项目主要内容根据省生态环境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闽环发〔2023〕8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3〕8号)要求,2024年底前,对全区生猪(74家)、牛(奶牛14家)规模养殖场进行重新评估。本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一)开展88家规模养殖场重新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过程回顾;现有项目工程分析;企业现状环保措施有效性评估;区域环境变化评价;与环评报告及十条措施符合情况评估;环境保护存在问题、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结论及建议等。(二)开展88家规模养殖场上下游流域、场内污水池及消纳地重要区域水质、厂界恶臭气体浓度检测等环境检测(需由具有CMA资质的单位开展)。(三)开展88家规模养殖场消纳地实地调查核实及消纳量核算,并形成消纳地红线图。三、成果要求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88家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调查评估报告》;(二)水质等环境检测数据;(三)88家规模养殖场消纳地分析材料及图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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