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监管效能,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 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通知》(粤应急函〔2023〕128号)规定,按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坚持属地监管、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和实施差异化监管的要求,现对我市每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和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及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等责任人信息(详见附表)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1.江门市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和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及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等责任人信息清单 2.“五小”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及监管主体情况汇总表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江门市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和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及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等责任人信息清单序号各县(市、区)矿山名称矿山地址:XXXXX开采矿种设计规模(万吨/年)安全风险等级主要风险性质(生产/基建)日常安全监管主体驻矿盯守或安全巡查责任人1蓬江区江门市蓬江区XXXXX公司良溪石场江门市蓬江区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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