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丹东市新城区体育中心项目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备案。以丹合经贸批字﹝2009﹞33号、丹合经贸批字﹝2010﹞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丹东市新城区体育中心项目-(游泳馆、体育馆、训练馆)续建完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南临鸭绿江大道,西接民泰路,北侧为兴江大街,东侧为规划路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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