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XXXXX通讯地址:XXXXX二层环境保护局236室邮编:152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海伦市鹏峪程塑料制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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