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关于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院鹿城院区急诊相关发光字制作安装工程进行公开询价。一、 具备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规定;处在良性循环的、有发光字设计、制作、安装、维修能力的供应商;2.投标人近4年内有同类产品相同规模的销售业绩证明。(能够出具合同或发票复印件);3.企业注册两年以上;营业执照具备发光字设计、制作、安装、维修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户外大型亚克力发光字制作安装经验及有能力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4.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不良记录;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二、 项目内容:1.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鹿城院区急诊相关发光字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最****限2.3万元(货币单位:人民币);2. 本次项目工期:14个日历日。三、 报价要求及资料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或委托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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