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受理对象及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一)户籍在宁波市北仑区内的社会人员;(二)持有宁波市北仑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三)宁波市北仑区普通****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已取得大专学历且在北仑区普通****等院校就读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四)在宁波市北仑区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宁波市北仑区的港澳台居民、在浙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和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此文件可在中国教育部网站上查看)。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