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修改为180日历天,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条款均作相应调整。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中第(4)条现修改为“(4)本项目工期180日历天(2024年10月底前须完成,其中市政及绿化用地整理部分须在2024年7月底前完工,绿化苗木种植部分待****温过后继续完工)。”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21. 补充条款中21.8条修改为“21.8本项目工期180日历天(2024年10月底前须完成,其中市政及绿化用地整理部分须在2024年7月底前完工,绿化苗木种植部分待****温过后继续完工。”四、本项目人、材、机价格修改为:人、材、机价格按《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3期 、《浙江造价信息》 2024年第2期 计取。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2种方式第(2)条修改为:(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材料价格按《嘉兴造价管理综合信息综合信息》2024第3期,嘉兴没有的,按浙江省相关造价信息2024年第2期;人工价格参照《嘉兴造价管理综合信息综合信息》2024年第3期人工信息价; 六、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相关招投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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