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医疗机构名称:温州和颜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胡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庄建华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不含口腔种植专业);美容皮肤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协议)医疗机构地址:XXXXX道沉木桥街512号合顺商厦2号楼1层2层3层医疗机构申请变更主要负责人:王丽核准后医疗机构变更主要负责人:王丽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3月19日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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