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一、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二、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三、我院竞拍标的物竞买成功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否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四:特别提醒:西安市网络司法拍卖房产已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西安市购房资格,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变卖公告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6日10时至2024年7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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