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延平区旺达豆制品厂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延平区旺达豆制品厂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坂头街沙基峡建设单位:延平区旺达豆制品厂联 系 人:欧兆旺联系电话:132759800****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03月04日-2024年03月29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XXXXX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XXXXX我们及时回复反馈。附件下载 延平区旺达豆制品厂验收意见.pdf (公示版)延平区旺达豆制品厂建设工程(一期)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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