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未成年人保护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未成年人提****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全民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我局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诚邀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参与宣传组织工作。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综〔2020〕18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厦财综〔2022〕29号)、《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修订厦门市民政局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民〔2023〕40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厦门市民政局 二、承接主体 市、区两级依法登记成立,2021、2022年度按时参加年报且无违反诚信行为的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要求 围绕“六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未成年人容易接受的方式,通过“1+6”(一场启动仪式和六项宣传活动)的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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