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怀化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选调3名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二、选调岗位条件(一)选调范围全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岗位及以上,且在编在岗的教师、教研员。(二)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2.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的教学研究、组织管理和科研能力。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湖南省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任现职务(职级)未满1年的。3.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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