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排水系统完善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4〕3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XXXXX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排水系统完善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皇姑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该项目对大东区、皇姑区内部分排水系统实施完善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排水管线1222米、检查井37座,翻建排水管线927米、检查井23座、加固5座排水检查井井筒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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