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12月28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4年5月1日实施。根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地方性法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法规宣传工作,我局拟遴选1家机构作为《条例》宣传工作的承担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宣传工作 二、征集起止日期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遴选符合条件的受托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展《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宣传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海报、条例单行本(1000册)等宣传资料;策划广州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宣传主视频及精选短视频;策划3场以上的宣讲活动,每场至少邀请2名专家学者进行解读;在地铁灯箱、公交车等公共区域投放公益广告;在抖音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 2024年5月底前完成内部遴选、合同签署等流程;2024年11月初完成报告评审、验收等工作;2024年11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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