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扬州市科达XXXXX公司就锦东村粮食加工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锦东村粮食加工设备采购2.项目概况:购置大米加工包装机、粮食仓储罐、农用无人机、农用铲车、烘干机仓库罐配套机械。3.本项目投资金额:43.5万元。4.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起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具备相应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农业机械销售,并具备本地区售后服务能力。2、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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