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陈帆天、陈素娇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潮州大道路与外环北路交汇处西北侧宏天广场二十一幢一梯1104号房,《不动产权证》号码列:粤(2019)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768号,建筑面积112.45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梯间、1103号房;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梯间的不动产。原为陈帆天、陈素娇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陈帆天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妻子陈素娇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XXXXX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7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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