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羊绒小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工程-内部巷道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羊绒小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清批审【2024】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羊绒小镇综合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羊绒小镇综合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拆除原有人行道并对既有水泥混凝土及人行道部分加铺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新划道路标线及标志,并新建人行道及路缘石。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绒都大街以南(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二标段:绒都大街以北(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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