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利诚XXXXX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XXXXX15号 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XXXXX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江门市利诚XXXXX公司扩建项目建设单位:江门市利诚XXXXX公司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新区)24号地7号厂房一楼、二楼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广州市众璟环保XXXXX公司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实验室扩建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经“碱液喷淋塔+除湿装置+一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空排放。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江海污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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