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河县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五农〔2023〕93号和《五河县2024年五大断面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五农[2024]40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就2024年开展水稻侧深施肥机插秧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主体条件及示范面积。遴选对象是种植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要求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优先在五河县五个断面区域(关咀、怀洪新河、天井湖、沱湖和新开沱湖闸断面)遴选合格主体。同等条件下,种植面积大者作为优先示范。全县遴选2-3家施用缓释肥,带侧深施肥装置的插秧机作业。示范总面积约2000亩二、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2、土地流转证明3、实施承诺函三、申报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5月12日。四、申报地址:XXXXX; text-align: justify;">新型主体所在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由所在乡镇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后报县农技中心。联系人:XXXXX良,联系电话:XXXXX。五、遴选结果遴选结果由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会同纪检部门共同确定,获得示范的实施主体在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2024年4月29日附:五河县水稻侧深施肥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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