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根据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现将本次拍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拍卖公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25日10:00至2024年1月26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涪陵区宏声大道52号附53号2-3金科天籁城2幢3-商3商服用房该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宏声大道52号,小区名称为金科天籁城,房屋结构为钢混,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2年12月20日。标的物所在楼栋共6层,配备2部电梯,该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3层(平街第2层)。房屋建筑面积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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