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环境生态局和我院排污许可相关要求,需对我院海河院区及和平院区内污水处理中心自动检测设备(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水流量、PH)进行维护保养工作。要求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参与,公示如下: 一、相关内容: 依照医院废水自动检测设备要求和有关环保部门规定,对我院海河院区及和平院区污水处理中心内自动检测设备(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水流量、PH)进行维保运行等相关工作。 二、本次招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 三、公示期:3个日历日。 四、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XXXXX 天津市胸科医院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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