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芦山县灵鹫山旅游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固[2022]245号;芦发改固[2022]3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固[2022]245号;芦发改固[2022]3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文化旅游XXXXX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政府专项债融资资金、灾后重建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出资比例若没有,用“/”表示。] 100% ,招标人为 芦山县文化旅游XXXXX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招标类别) 1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改)建X086思灵路苗溪至灵鹫山段幸福美丽乡村路22.708公里,新建游步道、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生态营地等配套附属设施 。 2.2 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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