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天合石油集团汇丰石油XXXXX公司与上海天合石油XXXXX公司债权人代表的公告2023年12月15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黑10民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天合石油集团汇丰石油XXXXX公司与上海天合石油XXXXX公司(以下合称天合石油或债务人)重整计划。为保障债务人****效运营,重整计划专门设置了“债权人持股平台”“执行保障平台”两大平台机制,在充分保障债权人知情权、决策权与监督权的前提XXXXX公司决策效率,推动经营方案顺利落地。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现需由一名债权人代表与一名职工代表共同出资设立XXXXX公司,作为执行保障平台。为推动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现面向债权人公开招募一名债权人代表。一、执行保障平台概况执行保障平台系由一名债权人代表及一名职工代表共同出资2万元设立的XXXXX公司,债权人代表出资0.98万元,持股49%;职工代表出资1.02万元,持股XXXXX公司的最****权力机构,由作为股东的职工代表及债权人代表按照其出资额对有关事项行使表决权,XXXXX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XXXXX公司经理,由职工代XXXXX公司不设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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