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和青海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藏(蒙)药自制制剂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对中药配方颗粒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8:00。联系电话:XXXXX(业务咨询) XXXXX(质疑申诉)联系地址:XXXXX格和招标采购处(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大厦9层)附件:中药配方颗粒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二批)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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