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东塔镇城二村五、六队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已由灵武市财政局以灵财发〔2024〕5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同泰XXXXX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拆除、恢复混凝土散水36.9㎡;拆除、恢复混凝土硬化1369.6㎡;拆除、恢复停车场道砖1424㎡;拆除、恢复面包砖313.4㎡;拆除、恢复混凝土道牙968.5m:更换雨水箅子12个;更换污水井盖5个。2.2建设地点:灵武市东塔镇城二村2.3计划工期:30天2.4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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