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溪市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溪湖区备案。以溪发改审字〔2023]10号;溪发改审字[2023]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衡泽XXXXX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30% +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太子河泵站(供热)迁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生活秀带示范区G地块附近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新建泵站3157平方米及供热管线敷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