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现将集安市中介(经纪)机构备案名单进行公示: 1.集安市龙发信息XXXXX公司 2.集安市再回首房屋XXXXX公司 3.集安市仁基房XXXXX公司 4.集安市安家XXXXX公司 5.集安市广源房XXXXX公司媛媛分公司 6.集安市广源房XXXXX公司 7.集安市爱家房XXXXX公司 8.集安市心联心房XXXXX公司 9.集安居家房XXXXX公司 10.集安市赵艳房XXXXX公司 请广大市民在办理房地产交易、租赁时,提****风险防范意识,仔细甄别,选择已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交易,切实维护好自身利益。对集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现的非法经营行为,望广大群众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435-621475。 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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