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长春师范大学学生自助设备委托经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潜在投标人应将申请资料发送邮箱: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二.项目基本情况2.1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学生自助设备委托经营项目;2.2 招标范围:选取一家服务机构负责长春师范大学学生自助设备委托经营项目,包括直饮水设备、自助浴室、学生公寓热水器和吹风机、乐群校区学生公寓洗衣机的建设经营,具体开展项目以实际需求为准。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2.4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成立至2023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3年1月1日XXXXX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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