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湖坊镇人民政府: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关于申请铅山县湖坊镇吴家村朱家园小组道路硬化项目立项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推进湖坊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湖坊镇吴家村朱家园小组道路硬化项目。项目代码:(2404-361124-04-01-234862)。项目单位为铅山县湖坊镇人民政府。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湖坊镇吴家村。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铺设18厘米厚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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