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城县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襄农文〔2023〕85号)文件精神,对新建猪舍3000平方米以上的养殖场,实行以奖代补每平方米圈舍奖补不超过200元,总奖补金额不超过55万元。经过宣传发动,养殖场申报,乡镇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初审,襄城县XXXXX公司计划新建猪舍3000平方米,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 22日—8月28日公示电话:0374—2577177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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