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围绕科学统筹采购工作、合理组织采购活动、提****管理服务效率、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等四个方面推出13项举措,进一步提****政府采购效率。 13项举措具体包括:依法确定采购范围,提前做好项目准备,统筹实施采购项目,灵活选用采购方式,鼓励开展联合采购,加快合同签订和支付,优化采购预算管理,简化采购项目流程,限时办结审批事项,探索投诉调解机制,强化政府采购服务,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交易,调整电子卖场范围和额度。 其中,在采购工作统筹方面,云南省财政厅明确,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向财政部门报备采购实施计划。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以及涉密采购项目,除审批事项外,采购人无需向财政部门报备采购实施计划。对于同类项目或者相同采购品目、类别的项目,宜汇总后按整体项目开展采购活动,可划分不同标段采购。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的项目,宜在上半年即开展采购活动(发布采购公告),并根据资金落实情况在合同中合理约定履约支付时间。 在采购活动组织方面,云南省财政厅提出,公开招标数额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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