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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孟宪杰、汪瑞英共同所有的位于杭锦后旗陕坝镇南三街馨之园二期4号楼1单元101房屋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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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竞买公告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6日10时至2024年5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杭锦后旗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孟宪杰、汪瑞英共同所有的位于杭锦后旗陕坝镇南三街馨之园二期4号楼1单元101房屋一套(蒙(2017)杭锦后旗不动产证明第0001031号),建筑面积:96.56㎡。用途:住宅。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总层数:5层,所在层:1层。建成年代:2012年。起拍价247937.4元整,保证金20000元整,加价幅度2000元整。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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