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我单位代理的“贵阳南明城市运营XXXXX公司2024年办公****、电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生活物资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在发布公告时,服务期应为:“签订合同后365天(日历日),最终已签订合同为准。”,误输入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现将服务期变更为“签订合同后365天(日历日),最终已签订合同为准。”。特此变更。 贵州和瑞工程项目XXXXX公司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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