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宁明县公安河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一)招标编号:E4514XXXXX各潜在投标人:经研究,对广西宁明县公安河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4514XXXXX),作如下修改: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3)款的“C.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的第(3)点评分标准: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修改为:“(3)评分标准: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本通知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网上发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明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地址:XXXXX兴宁大道中6号院邮编:532500联系人:XXXXXfont> 电话:XXXXX 传真:XXXXXXXXXX E-mail邮箱:XXXXXont>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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