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宏财房XXXXX公司平整场地中产生的硅质砂岩销售公告 兴自然告字〔2023〕19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第八条规定要求,兴安宏财房XXXXX公司平整场地中产生的硅质砂岩需由兴安县人民政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销售。为公开、公平、公正、顺利的销售该项目产生的硅质砂岩,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销售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销售(出让)人和硅质砂岩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一)销售(出让)人:兴安县自然资源局。(二)销售人:兴安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三)销售(出让)平台:桂林****。(四)销售(出让)场所:桂林****。二、销售(出让)硅质砂岩的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名称:兴安宏财房XXXXX公司平整场地中产生的硅质砂岩。(二)销售矿产名称:建筑硅质砂岩。(三)地理位置:兴安县乐满地七号门对面A地块。(四)建设项目面积及范围坐标:面积为17.4亩。项目范围坐标如下: 点号 国家2000大地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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