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相关主考学校:为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以及全国****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将质量管理与认证、质量管理工程两专业列入的通知》有关规定,我省决定从2024年10月起,开考****等教育自学考试消防工程等3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及主考学校本次开考消防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与认证3个专业,其中消防工程、质量管理工程专业为本科层次(类型为专升本),质量管理与认证为专科层次(类型为专科),各专业主考学校详见附件1,考试计划详见附件2。二、报名报考(一)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须在规定的报名报考时间内,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完成报名报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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