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长安镇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府办〔2022〕31号),现就通过2023年度长安镇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评审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7天: 镇配套市奖励项目 广东XXXXX公司 节能改造工程直接补助项目 广东XXXXX公司 佳乐电子科技XXXXX公司 东莞市金罗门XXXXX公司 东莞阿尔XXXXX公司 东莞市毅德XXXXX公司 东莞大银XXXXX公司 东莞市亿洲XXXXX公司 东莞捷荣XXXXX公司 东莞市工炎XXXXX公司 东莞市润盟XXXXX公司 (联系人:XXXXX龙,联系电话:85533913-665) 长安镇经济发展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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