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我分局经对辖区内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进行核查,现将“不符合备案条件”和“重复登记”,共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予以撤销,原备案手续无效。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表: 予以撤销的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清单序号备案号备案日期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撤销原因12XXXXX00272023/10/17龙门雷诺XXXXX公司建设项目新建不符合登记类别22XXXXX00292023/10/24龙门县城投XXXXX公司商务综合楼项目新建不符合登记类别32XXXXX00022024/1/19龙门县人民医院扩建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扩建重复登记42XXXXX00082024/3/7龙门守创洗涤厂污水处理项目新建不符合登记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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