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陆丰甲湖湾电厂码头航道、港池维护性疏浚项目拟使用海域情况,予以公示: 一、陆丰甲湖湾电厂码头航道、港池维护性疏浚项目位于陆丰市湖东镇陆丰甲湖湾电厂海甲山西侧海域拟申请使用海域,用海面积73.0389公顷,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式用海,申请用海期限为2.5个月,具体界址点及坐标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10天(起止日期从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应提供联系人:XXXXX方式。如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用海手续。 受理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广东省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XXXXX 邮 箱邮箱:XXXXX>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9日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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