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6号)下达2024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资金87万元,现就发放2024年1月至4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48.566万元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并对享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经费的生猪养殖场乱丢弃病死猪、非法销售病死猪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顺昌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顺政办〔2012〕174号)第十条规定予以奖励。举报电话:0599-****26757、****23615公示日期: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0日 顺昌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13日2024年1月至4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公示表序号乡镇名称养殖场(小区)名称2024年1月至4月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元)头数标准补助经费1大历镇龙头村顺昌XXXXX公司53970377302大历镇大历村顺昌XXXXX公司1257087503大历镇大历村顺昌县大历金旺养猪场347023804岚下乡黄墩村福建省顺昌县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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