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2024〕143号)要求,现将我市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省部属驻厦单位)在职人员,且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 (二)在厦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在申报单位,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国籍不限,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全职在厦工作满1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2.在厦创领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30%以上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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