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港兴码头港区海关指定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招标人现对“东山港兴码头港区海关指定监管场所建设项目(招标编号:E35XXXXX56001)”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网站通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1、分包企业情况表:投标文件里是否需要提供分包企业情况表还是中标后提供,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代理明确回复需要还是不需要答: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内容:分包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分包,分包内容于合同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除主体或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以外,其余允许分包的内容为:(1)允许施工专业分包的部分:冻库工程、智能化施工、空调设备施工;(2)允许设计专业分包的部分:冻库深化设计、智能化深化设计、空调设备深化设计,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具有同规模施工经历并有良好资信且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事先取得发包人的认可(包括分包单位的选择方式和确定标准等),设计专业分包参照上述条款执行,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本项目在投标阶段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分包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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