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厦门市玖玖机XXXXX公司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的通知 厦门市玖玖机XXXXX公司: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与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环规〔2023〕2号)等规定,经审核,委托你单位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 检测范围:汽油车:简易瞬态、双怠速 柴油车:加载减速、自由加速 检测线:3条(轻汽柴混合线:1号线,轻型汽油线:2号线,重型柴油线:3号线) 有效期至:2030年2月5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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