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商务部分(25分)”“资信评分标准(16分)”“企业综合实力(2分)”中“①工程检测服务能力须提供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扫描件,省外检测机构需提供在福建省住建厅备案截图;”修改为“①工程检测服务能力须提供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扫描件”。 二、答疑部分 问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服务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过1项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0.5分;获得过1项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分;承担设计服务的企业可以跟监理企业一样采用信用分,不设奖项,也不应该设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如设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应该是设牵头监理企业。建议修改或删除。 答:根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第三条规定: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为弘扬设计单位或参与单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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