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屏环评〔2024〕1号屏南时代XXXXX公司XXXXX公司报送的《屏南时代XXXXX公司屏南时代电子电池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305-350923-07-02-200891,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组长复审意见,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宁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 项目选址符合《溪角洋及漈头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40)》及规划环评。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该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棠口镇屏南****新技术产业园22号 (经度119°0′34.39″、纬度26°55′56.25″),项目租赁厂房约8452.08m2,利用CNC、FDS等设备,建设电池托盘生产线,年产45000件电池包托盘。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XXXXX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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