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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的通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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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信企业:  为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教训,国家消防救援局研究制定了《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该措施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棚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改造,并加大对本企业职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风险的培训教育,经常性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提升职工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发生。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8日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试行)  本措施中的电动自行车棚是指设置在室外露天场地、为电动自行车提供集中停放和充电功能的构(建)筑物。电动自行车棚应按照本措施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改造,其设计施工应当符合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  一、合理选址建造。电动自行车棚不得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文物保护建筑贴邻或组合建造,不得占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操作场地,不得影响建筑室内外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棚的凸出场地外缘(含防风雨棚)应与相邻建筑的外墙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毗邻建筑的外墙门、窗、洞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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