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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传染病防治综合楼医用气体工程澄清公告第(2)次

发布日期: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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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补充通知(二)各投标人:    招标项目编号:E35XXXXX4001,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澄清公告第(1)次补充通知(一)有错误,现以补充通知二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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