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丹寨县2023年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R接受1、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成员单位是具备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现修改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R接受1、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成员单位是具备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二、原系统附件未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材料,现上传到系统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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