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一、 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二、 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各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三、 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名报名参拍,务必预留本人的联系方式,若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等请在距开拍三个工作日之前到本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否则相关委托他人代办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拍卖公告 (2023)川0112执2710号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4月12日10时至2024年04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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